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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内四人因“太有钱”,过关被截查

澳門日報 2021-05-17


一日内有4人携带超额货币过关

被拱北海关关员截查发现

合计港元近90万元

……

澳门海关接获市民举报
指怀疑有人出售侵权服饰
海关查获三间店铺
一男一女移送至检察院


4人携89万港元现钞拱关截获




5月13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连续查获多宗旅客超量携带货币案,合计港元近90万元。


当天上午11时30分许,澳门男子黄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海关“无申报通道”通关,随身未携带任何行李,现场关员将其截查。经进一步查验,关员从其左右裤袋内查获两捆合计30万港元。


当天,闸口海关关员又连续查获旅客黄某、叶某、潘某分别超量携带18万、23.4万、17.85万港元过关。四人合计携带89.25万港元。目前上述案件均已按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近期,来澳旅游、购物旅客逐渐增多,拱北海关提醒,货币现钞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旅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携带并主动向海关申报,自觉接受海关监管。如果有大额支付项目最好选择信用卡、储蓄卡等交易方式。确需携带超出限额的大量现钞,应事先到外汇管理部门或相关银行申领有关证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人民币最多不能超过2万元;携带外币15天内首次出境时,限额为等值5,000美元。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别可携带等值不超过1,000和500美元外币现钞,超出限额的海关不予放行。

违规携带货币进出境的旅客将面临行政处罚;旅客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依法对其走私的货币予以没收。



海关检千四侵权服拘两人



海关对目标店铺采取行动

为加强打击侵权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澳门海关持续应用“大数据网上打假系统”辅助执法,打击侵权行为。本月12日,海关于新桥区及新马路区查获三间店铺出售侵权服饰,合共1,396件,一名本澳男子及一名本澳女子涉案,已被移送至检察院处理。
澳门海关早前接获市民举报,怀疑有人在社交平台上出售侵权服饰。海关接报后利用“大数据网上打假系统”搜集数据,并透过分析举报信息,先后锁定位于新桥区及新马路区的三间实体店,并展开深入调查。

被查获的冒牌服饰

本月12日,海关见时机成熟,立即采取行动,在涉事店铺内查获1,396件怀疑侵权服饰,种类包括衣服、帽子及背包,以正货价格计算约值43万元。有关物品其后经相关品牌鉴定人鉴定,证实均为假冒。据涉案店铺负责人供称,相关服饰以每件人民币18至35元的价格从内地购入,再以澳门元50至100元的价格出售图利。


罪成最高囚半年


两名涉案人士分别为29岁本澳男子及27岁本澳女子,当中涉案男子同为三间店铺的负责人,而涉案女子则为其中一间店铺的经理。海关以违反第97 / 99 /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将产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隐藏”的相关规定,将两人移送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最高可处6个月徒刑或科30日至90日罚金。

澳门海关将继续加强跨地区合作及情报交流,严打各类侵权行为。售卖侵权物品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徒刑及留有案底,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任何人士若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数据,可透过电子邮箱(info@customs.gov.mo),或24小时举报热线:(853)2896 · 5001与澳门海关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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